明璐在吧台悶悶地低著頭,忍受著背後好多奇奇怪怪的人肆無忌憚的談論和哄笑,無可奈何地用手指在台上無力地敲擊著。不就是一隻貓嘛……乾嘛那麼大驚小怪。他再鬱悶,也隻是他極其主觀的個人看法而已。酒吧裡的顧客,哪個不是極端無聊來消遣的……音樂喧囂的酒吧,有比流浪歌手上台時,背包裡跳出一隻貓更新奇的事嗎?於是大家一哄而上探頭探腦,使這個見不慣世麵的小男孩倍感壓力過大,驚慌失措,唱歌的時候一不小心就走調。而那隻貓居然在他一走調的時候就打嗬欠!這一人一貓的組合,轟動的效應實在是讓任何人始料不及的,包括始作俑者自己。雖然酒吧老板很是開心,但明璐自我感覺很好的寧靜流浪生活,仿佛有崩潰的跡象。“你就不能給我低調一點嗎?”他咬牙切齒地朝著這隻貓低聲咆哮。周圍的顧客奇怪的眼神,麵對獵物般的誘惑語氣,讓他在上台下台一路上,步子邁得加倍地發抖。它又在打嗬欠!明璐熱血沸騰了,他幾乎掄起吉他要砸下去。這時他看到那隻臉皮比悶熱的皮鞋還要厚實的死貓,懶洋洋地指了指他的背後。主持誇張的動作和台詞,讓觀眾刷地一下轉向了他。這一刹那,他心裡有被目光砸死的感覺。該死,又該自己上場了。明璐腦子裡模擬著把這隻貓的胡子拔個精光、然後揪住尾巴砸吧台的場麵,不情不願地照例上台,照例表演。他一直覺得貓這種動物是很聰明的,從沒認為它的行為有什麼異常之處。以前有些貓不懂得他說什麼,應該是那些貓比較笨的緣故。尋不由得有些好笑。這個傻呼呼的小男孩,毛都沒長齊就出來亂跑亂竄,一路上鬨了無數笑話都渾然不覺,一心隻在計較自己的演出好不好有沒有觀眾喜歡。尋當真幫了點兒忙(明璐長出犬牙來咆哮:你那叫幫忙嗎?!),讓他備受矚目,他卻又承受不起。真是個小孩子。城市雖然是由人類建造出來的,但在城市中搭夥兒生活的絕不僅僅是人類。要是隻顧大踏步走,說不定一腳踩到的,就是能一口吞下你的大蛇的尾巴。實際上,在陰影中生活著的種種各色生靈,有很多。方才台下在狂笑呼喊的那些,都是淺薄無知的人類;那麼多披著人類外皮的神秘生靈,隻在人群中默默地喝著他們的酒,一句話也不說。它們了解了尋的身份,也知道了尋的意思。這個小家夥是我的夥伴……不要欺負他。死靈的危險氣息,生靈是很敏感的。隻有人類,把大部分本能都失落了,才呆呆地捧著大腦繁衍,連地震也覺察不到。當然他們有資格這樣大條筋,這個世界上似乎已經沒有能夠威脅他們的存在。隻有生存危在旦夕的各種生靈,才保持有這般敏銳的觸覺。 舞台上的明璐,好像已經把剛剛的鬱悶忘記了呢。看他忘情演繹的模樣,剛才的青筋暴漲模樣根本看不出來。音樂真是好東西啊,能夠這樣就把人變成傻瓜。尋津津有味地看著明璐在台上又唱又跳,一轉念之間,尾巴啪地砸中坐在身旁的一個客人的帽子。“你們好啊。”尋笑嘻嘻地跟他打招呼,“雞尾酒味道不錯吧?”“尋,下次打招呼溫和一點好不好?”那人摘下帽子,露出一張嘴巴尖尖的瘦臉,朝尋搖搖頭,又把帽子戴上了。他掏出手絹,把剛剛被尋驚嚇從口裡噴出來的酒液擦乾淨。尋隻是笑嘻嘻地看著這位喬裝打扮的老朋友,肅。“尋,好久不見了!”那人的肚子裡傳來另一個熟悉的聲音,接著大衣的扣子分開兩旁,伸出一張尖嘴,“貌似沒跟你一起嗎?”“丸,原來是你。”尋促狹地捉弄它,“原來你不喜歡喝酒的?”“不喝酒我加入水火家族乾什麼啊?”丸有點兒窩火,“你看我現在的樣子適合喝酒嗎?”大衣張開,原來裡頭藏著一套機械,肅坐在上頭,丸坐在下頭,衣服外麵根本看不出,這個“人”裡頭藏著兩隻碩鼠,一隻正品著美酒,一隻正撚著胡子。“穿上穿上。”肅不耐煩地說著,丸隻好把衣服收攏起來。尋的眼前,又變成了那個大熱天穿著長衣的怪人。“尋,你要小心,”肅一邊喝著酒,一邊囑咐看起來沒心沒肺的尋,它正學著些觀眾朝舞台扔硬幣,“這個城市有祭靈人的蹤跡。”“哦,”尋漫不經心地回答,“我可能會在這裡呆上一段時間,陪這個傻瓜開心一陣子。”“你獨個兒不是好好的嗎?”丸又從下麵伸出嘴,“多個人多份麻煩啊。”“我的麻煩本來就不少,”尋自嘲地說,“而且都是我自找的。”肅和丸,連同尋自己,都嗬嗬地笑了起來。的確,像尋這樣子來無影去無蹤的本事,麻煩除非它自找,否則很難找上它門來;恰好它的愛好就是自找麻煩,所以整天麻煩不斷。都怪它養成了這樣的習慣,遇上麻煩事總喜歡湊上去。現在它煩了麻煩了,麻煩倒緊跟著它不放了。“這小子歌唱得不錯,就是詞差了點兒。”肅咂著嘴,兩撇往下分八字的胡子一翹一翹,“聽著美中不足。”“它要求總是太高的,彆理它,尋。”丸好不容易摸著了一杯酒,端進衣服裡咕嚕咕嚕喝得痛快,卻也不忘插嘴,“它老婆就是搞這行的,所以老看著彆人不行。”“你們過得很舒坦嘛?”尋端詳著倆老夥計,它們動作靈活,一點兒也沒有活兒粗重的表現。“哪兒的話,我們也就是休息時候才有空跑來輕鬆輕鬆,”肅愜意地拈起花瓶裡的一朵蒲公英吹著氣,看著那些種子上下紛飛,“平時也挺緊張的。”“有啥好忙活的?”丸不以為然,“不就是研究研究人類……”“人類?”尋的興趣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