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是十六萬 你沒看錯(1 / 1)

路闊這些年沒換住址,依舊住在當年他大學時就買下來的那套中心公寓裡。房子位於黃金地段,交通商業都很發達便利。當初買這套房子是因為那段時間褚雲降要搬進來,之前他自個兒一個人的時候,基本是居無定所的狀態。當晚住在哪,一般取決於那天跟周祈年他們在哪片兒玩,然後住就近的一套房子裡,第二天就走。用老太太的話說就是:“你這天天混到哪就住到哪,家就跟酒店似的,你兔子啊你,四處鑿窟!”後來身邊有了褚雲降,又是個三好乖寶寶,不愛玩又不愛蹦躂,為了方便她保持自己的生活軌跡,才選了這片地方。無論早或晚,永遠繁華熱鬨,萬一他不在的時候,便利的交通依舊能讓她順利回家。她走之後,他也有一段時間沒住在這邊。那段時間剛好路氏有個大項目出了點問題,他每天忙到腳打後腦勺,便索性直接搬去了公司附近。不用總是看著她存在過的空間而心煩,也不用下班回家看著冷清的房子而悵然若失。後來有次應酬晚歸,飯局地點就在市中心附近,李沉便把他送回了這邊。那天他半夜醒來,看著熟悉的陳設愣神了半天。一種空落落的酸脹感,鼓得他心房難受,胃裡翻滾著的灼燙的酒液,讓他趴在衛生間吐了許久,吐到眼角發酸發紅,眼淚也跟著一滴滴掉。他對家這個詞,在遇見褚雲降的前二十年裡,完全沒有清晰的認知。父母的結合很大程度上是利益共同體,自他記事起,幾乎沒見過兩人有可以稱之為浪漫溫馨的瞬間,更多的是漠然與無視。連帶著他都好像是這個家裡獨立存在的個體,無法依著任何一方。後來母親去世,父親再娶,到路煜文出生,他更加時常覺得,“路”這個姓,算是他與這個家唯一有關聯的地方。直到後來,廚房裡會有切菜聲,門口會多一雙款式小巧精致的拖鞋,書房的桌子上會落下她的水杯,衣帽間的櫥櫃裡也開始多姿多彩,繽紛起來。他第一次感覺到,“家”與“生活”這兩個詞是互通的。後來,那晚之後,他又重新搬了回來,隻是之前的陳設都換了一遍。他的驕傲不允許他念舊,但內心深處那點可笑的執拗卻又迫使他不想離開這裡。於是他妥協了。他想,一輩子這麼長,他不可能隻愛一個人的,總有人能取代她,隻是時間問題。可是年複一年,日複一日,他還是沒能做到。*三人走進樓下大廳的時候,在出入口做登記的保安抬頭看了眼,笑眯眯地說了聲:“路先生,晚上好。”而後視線往下移了移,看了眼被他牽著的褚禾易,臉上表情愣怔了幾秒,又看向另一側的褚雲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