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午五點半,梁杏鳳提著打包好的晚餐,一路上小心翼翼,等確定沒人跟蹤尾隨,才悶頭進了一棟小區樓。
客廳沙發上,楊采月拖著石膏腿行動不便,情緒自然不佳。
見母親開門進來,她皺著臉開口就是埋怨:“媽……我到底要什麼時候才能出去?成天悶在這裡,我都要瘋了!”
梁杏鳳提著晚飯進來,放在餐桌上,聞言沒好氣地道:“你出去能做什麼?傷筋動骨一百天,何況你是小腿粉碎性骨折!要是不想以後變成瘸子,就給我好好養著!”
話落,女兒還沒回應,她的心火也冒上來,語氣更恨,“你還要瘋了!我才要瘋了好嗎?”
“要不是你個害人精,我也不會落到現在這個地步!楊國華要跟我離婚,已經去法院起訴了!”
“那個王八蛋,老娘好歹給他生了個兒子,他既然翻臉不認人,離婚什麼都不肯給!”
楊國華提出離婚後,梁杏鳳知道挽留不住,就開始商討財產分配。
誰知,楊國華居然留了一手,早就把名下財產轉移了。
現在賬麵上根本就沒什麼錢,連他們住的那棟彆墅,都被抵押了出去。
也就是說,她要麼淨身出戶,要麼分一些債務。
一秒記住
她傻嗎?離婚分債務?
談不攏,事情就此擱淺。
可更沒想到的是,楊國華竟直接去法院起訴了。
網上那事還沸沸揚揚地掛著,她現在走在大街上都得戴帽子戴墨鏡,遮得嚴嚴實實。
若法院來判,她是過錯方很可能真的什麼都分不到。
一想到這些,梁杏鳳更加絕望。
從小錦衣玉食,大戶千金,如今人到中年爆出這種醜聞,再被老公掃地出門,娘家人出於避嫌也不肯接納的話——那她接下來的日子還不知要怎麼淒慘!
越想越氣,她回頭盯著親女兒又憤憤地罵:“都是你個蠢貨!為了個男人害了自己不說,還要連累你媽!”
楊采月就說了一句,梁杏鳳就劈裡啪啦懟了一籮筐。
她雖心有不滿,可到底是理虧,隻能強忍著嘴邊的話壓了住。
一番折騰,楊采月在餐桌邊坐下,梁杏鳳打開餐盒,母女倆準備吃飯。
門鈴響起。
兩人一愣,互相看了眼,一個驚疑,一個緊張。
“媽……不是沒人知道我們住這裡嗎?”楊采月低聲問。
梁杏鳳之所以把女兒藏起來,是害怕被封墨言找到,被強行拉去做體檢,那就紙包不住火了。
躲到這裡半個月了,的確沒人發現,怎麼今天突然有人敲門?
“吃你的,我去看看。”
梁杏鳳站起身,防備地走向門後。
“誰啊?”
“你好,我們是物業的。剛樓下投訴有人在陽台澆水,衣服被子全都被淋濕了,我們要挨家挨戶檢查下。”
梁杏鳳鬆了口氣,沒好氣地道:“不是我家,我們沒潑水。”
“這個……您把門打開,我們進來看看好吧,這樣對其它業主也有個交代。”
“交代什麼?我說沒有就是沒有!”梁杏鳳轉身走開,不打算開門。
可門板又響。
“業主您好,請配合下工作好嗎?我們就進來看看,很快的。”
梁杏鳳火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