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冰賓 譯在她父親眼裡,她是公主。可在她波士頓的姨媽和舅舅眼裡,她不過是“杜麗·厄克特,可憐的小東西”。柯林·厄克特有點迷狂。他出身於一個古老的蘇格蘭家族,卻號稱有皇家血統,血管裡流著蘇格蘭國王的血。因為這事,他美國的親戚們都說他“有點毛病”。他們再也受不了聽他說他血管裡流的是什麼皇家血。這件事讓他們覺得很可笑,令他們惱火。他們知道的事實是,他並不是斯圖亞特家族[1]的後裔。他是個美男子。一雙藍色的大眼睛有時顯得迷茫,柔軟的黑發低低地蓋住了額頭,挨上了寬寬的低眉。他的身材也是迷人的。另外,他的聲音特彆優美,平時有點羞赧,可有時會洪亮如銅鐘,讓你領略他的魅力。他長得像古代凱爾特英雄,那模樣,似乎應該穿上灰色的蘇格蘭短裙,係上毛皮袋,露出膝蓋來才好[2]。他的聲音直接發自古老的奧西恩的喉嚨[3]。除此之外,他是一個紳士,有足夠的財富,但還不夠奢華。五十年前,他盲目地遊**,但從來沒達到什麼目的,從來沒乾成什麼事,而且從來沒有個名分,可是卻在不止一個國家的上流社會裡受到歡迎,為人所熟識。他結婚時已到不惑之年,娶的是新英格蘭[4]的富家小姐普裡斯科特。當時,22歲的漢娜·普裡斯科特被這位一頭柔軟黑發(當時一絲灰白發都沒有)、長著一雙藍色的大眼睛、目光迷茫的男人迷住了。在她以前,不少人迷上了他,可這位柯林·厄克特卻由於“迷茫”而未能與彆人結成良緣。厄克特太太被丈夫的翩翩風度迷惑了三年,後來這東西把她毀了。跟他生活在一起就像跟一個迷人的精靈在一起一樣。對好多事他都視而不見,真可惡。他的聲音總是那麼低沉優美、那麼殷勤、那麼優雅,像唱歌一樣,可就是心不在焉。一到關鍵時刻,他就迷糊了,俗話管這叫“犯傻”。結婚第一年的年底,她生了個女孩。他當上爸爸了,可這並沒有讓他更加現實起來。幾個月以後,他的英俊和那迷人的歌唱般的嗓音讓她感到恐怖了,這是一種奇特的回聲:他就像一個活生生的回聲一樣!他的肉體,當你觸摸他的肉體時,會感到這不太像一個真人的肉身。可能就是因為他有點迷狂吧——孩子出生的那天晚上她肯定了這種看法。“哈,我的小公主終於降生了!”他用凱爾特人那種歌唱般的喉音說,這聲音像幸福地唱著讚美詩時發出的,飄飄然沉醉的聲音。這孩子嬌小羸弱,一雙藍色的大眼睛露出驚奇的眼神。他們為她洗禮,命名為“瑪麗·亨利厄塔”。她叫那小孩為“我的杜麗”,而他總叫她“我的公主”。你對他發火也沒用,他隻會把一雙大眼睛睜得更大些,像小孩子一樣默不作聲,一本正經地看著你,讓你一點辦法也沒有。 漢娜·普裡斯科特身心一直不健,生存欲望並不怎麼強烈,孩子兩歲那年她就猝然撒手人寰了。儘管嘴上不說什麼,可實際上普裡斯科特家的人對柯林·厄克特極其反感,他們指責他自私。漢娜在佛羅倫薩下葬後一個月他們就停止支付漢娜名下的那筆錢了,因為他們催促這位父親把孩子過繼給他們,這一要求遭到他斷然拒絕,拒絕時的聲音都像在歌唱。他不把普裡斯科特家的人看作他的同類人,不把他們當回事,他們隻是些偶然的現象,或者說是留聲機,是不得不予以回答的會說話的機器。他回答了他們的話,可從沒注意過他們的真實存在。經過爭論,他們認為他不適合做孩子的監護人。可這事說出去會成為一樁醜聞的,所以,他們乾脆不再搭理他了。可他們卻給這孩子不厭其煩地寫信,在聖誕節時送她一些小錢,在她母親逝世紀念日那天他們也這樣做。對這位公主來說,波士頓的親戚多年來都名存實亡。她和父親一起生活著,而父親卻不停地旅行,他收入微薄,因此行事低調。他從來也不去美洲。這孩子總在換保姆。在意大利,她的保姆是一位農民;在印度,是一位女傭;而在德國又換上了一位黃頭發的農家女。父女倆是不分開的。他並不是個隱士,不管到何處,人們都可以看到他正式地訪東串西,出席午餐會或茶會什麼的,但絕少有宴會,每次去都帶著孩子。人們叫她厄克特公主,好像那是她受洗禮時取的名字一樣。她是個機敏輕盈的小東西,一頭金黃的頭發已經變成了亞麻色;稍稍凸出的大眼睛是藍色的,顯得既坦率又精明。她在成長,可又一直沒有真正長大。她聰明得出奇,但又總顯得孩子氣。這都是她父親的錯兒。“我的小公主決不要太注意彆人,不要太注意彆人的言行,”他一次次這樣對她講,“彆人不知道他們在做什麼或說什麼,他們嚼舌根,相互傷害不算,還常常自我傷害,直到哭了為止。彆理他們,我的小公主,那些算什麼,不值得理會。在每個人的內心裡都有另一個動物,一個不顧一切的魔鬼。你能剝去他們的外表,就像廚師剝洋蔥皮一樣;但是,在每個人的心中有一個綠色的魔鬼,你剝不掉它。這個綠色的魔鬼從來不會改變,它才不管身外都發生了什麼事情呢,才不管什麼嚼舌根不嚼舌根,什麼丈夫、妻子、兒女,什麼煩惱,什麼麻煩,不管這些。你剝去人身上的一切,剩下來的就是每個男人或女人心中的綠色、挺立著的魔鬼;這個魔鬼就是一個男人真正的自我,也是一個女人真正的自我。這東西不在乎彆人,它屬於神和原始的仙人——它們就是什麼都不在乎。不過,儘管如此,魔鬼還是有高大和渺小之分,美麗與庸俗之分。但童話裡的高貴仙女都沒了,隻有你,我的小公主才是仙女。你是古老的皇族的最後一位女兒,最後一位呀,我的小公主,沒彆人了。你和我是皇族最後的兩個人了。我死後,就隻剩下你一人了。就因為這個,親愛的,你才永遠不要太關注世界上其他的人呢。他們心中的魔鬼早就變渺小,變庸俗了,他們不是皇族。你繼承了我的血統,是皇族。永遠記住這個,永遠記住,這是一個大秘密。如果你告訴了彆人,他們就會設法殺死你,因為他們忌妒你是公主。這是咱們的大秘密,親愛的。我是王子,你是公主,我們有著古老又古老的血統。這事,隻能你我兩人知道,並且咱倆要保守這秘密。所以,親愛的,你要對所有的人表現得有禮貌,因為貴族行為理應高尚嘛。但是你要永遠記住,你是公主中最後一位,彆人都不如你,不如你高雅,他們庸俗。對他們要有禮貌,要溫和、要友善,親愛的。但是,你是公主,他們是庶民。千萬不要以為他們也像你一樣,他們才不一樣呢。你會發現,他們總是缺少什麼,缺少皇家的氣質,而這一點隻有你才有呢——”公主幼年時就上了她的第一課——要絕對矜持,不得與父親以外的人親昵;第二課是,要天真,稍稍表現出樂善好施和禮貌。這個小孩子,她的性格有些定型了,她純潔無瑕,儘善儘美了,像水晶一樣透明。“寶貝兒!”她的女管家這樣說她,“她太精致,太老氣,這麼一位女子呀,可憐的小孩兒!”她挺著腰身,非常嬌小。她總是那麼小,身材可說是袖珍型的。和她那高大、健美、有點癡狂的父親相比,她好像是一個醜小孩兒一樣。她衣著簡單,總是穿藍色的或淺灰色的衣服,衣服上的小領子是舊時米蘭式的;或者穿做工精美的亞麻布衣。她那雙精巧的小手彈起鋼琴來,琴聲像在古鋼琴上奏出的一樣。外出時她非常喜歡穿大衣和鬥篷,戴有點像18世紀款式的帽子,不穿女式上裝。她的膚色跟蘋果花一樣純淨鮮豔。她看上去就像畫中走出的人物,但直到她離世,仍沒有誰確切地弄懂她父親把她製成了一幅怎樣奇怪的畫,她從來沒有從那幅畫中走出來。她的外公和外婆以及默德姨媽,曾兩次要求看望她,一次在羅馬,另一次在巴黎。可每一次見到她後,他們感到她迷人,又生她的氣。她是那麼嬌美,那麼純真的一個小人兒,可她又那麼老氣、持重得出奇。她那奇特的降尊紆貴態度以及那內在的陰冷把她的美國親戚惹惱了。真正被她迷住的是她的外公,他被她搞得神魂顛倒,有點愛上這個白璧無瑕的小東西了。他老伴兒常發現,他見到外孫女很久以後還在想念著她,想得出神,渴望再見到她。一直到死,他還熱切地希望她來同他和外婆一起生活呢。“謝謝你,外公。你太好了。可我和爸爸是老夥伴,你知道,我們這一對充滿怪癖的老夥伴生活在我們自己的世界裡。”她爸爸讓她以旁觀者的身份看這個世界,還讓她從小就讀書。她十幾歲上就讀左拉和莫泊桑的書,讀了這些書,她就用左拉和莫泊桑的眼光來看巴黎了,不久後,她又讀了托爾斯泰和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書。陀思妥耶夫斯基讓她感到困惑,不過對於其他作家,她倒能夠讀懂他們的作品。她精明、機敏,不僅能看懂這些書,還能讀古意大利文的《十日談》,也能讀懂《尼伯龍根之歌》。令人不可思議的是,她對事物的理解是完全冷漠的,不帶任何熱情。她像一個小怪物,不太像人。這也使她不可思議地招人厭惡。出租車司機和鐵路搬運工們,特彆在巴黎和羅馬,會在她孤身一人的時候突然惡毒粗魯地對待她。他們好像用一種驀然而升的強烈厭惡眼神看她。他們感到她傲慢得出奇,對他們感受最深的東西,她輕易地表現出一種傲慢態度,是那種無聊的傲慢。她太穩重了,這朵少女之花沒一點香味兒。她會認為羅馬的一位色眯眯充滿肉欲的司機是個怪人,認為他在逗她笑。她在左拉的書中認識了這種人。她對他發號施令使顯得特彆降尊紆貴,好像她是唯一的實實在在的人,一個纖弱美麗的人;而他,則是一個粗魯的魔鬼,像凱列班一樣在美妙的荷花池畔的泥水裡踉蹌前行[5]。她這架勢會突然惹怒那家夥,他可是地道的地中海人,為自己男性的美而自豪,對他來說**的神秘是唯一的神秘。於是他會凶惡地看著她,粗暴地惡狠狠地恫嚇她。對他來說,她乾乾巴巴的,除了那種可咒的傲慢再也沒彆的了。類似這樣的遭遇讓她發抖,她意識到她必須從外界得到支持才行。可她的精神力量並沒有觸動這些下等人,他們具有肉體上的力量。他們對她的每一次發怒,都讓她意識到一種毫不寬容的仇恨,不過她沒有失去理智,平靜地付了錢就轉開去了。這種時刻對她來說是危險的,不過她學會了對付他們。她是個公主,是來自北方的仙女,無論如何也弄不懂這些粗俗的人何以對她爆發出火山一樣的仇恨,那是一種來自**的仇恨。他們對她父親就從不發怒。很小的時候她斷定他們恨的是新英格蘭母親遺傳給她的那些毛病。她從來也沒有用舊羅馬人的眼光看自己,看出自己毫無生氣,像一朵裝模作樣不結果的花兒那樣令人難以忍受;可羅馬的司機卻這樣認為。他希望碾碎她這朵不結果的花兒,這花兒儘管美但不性感,她那副威嚴的樣子激起的是他粗暴的反抗。她十九歲那年,外公死了,給她留下一筆可觀的遺產,由很負責任的托管人代理。他們會把這筆收入交給她的,條件是她要一年中在美國居住六個月。“他們憑什麼跟我講條件?”她問她爸爸。“我拒絕一年在美國蹲半年監獄。我們讓他們留著這筆錢吧!”“明智點,我的小公主,讓我們明智點吧。我們幾乎是窮人了,又總受到野蠻人的威脅。我不允許任何人粗暴地對待我,我恨,我恨這種粗暴行為!”說著他的眼睛直冒火。“哪個男人或女人對我粗暴我就宰了他。可是,我們是在世界上流浪,我們沒有力量。如果我們真的窮困,我們真沒有力量,那麼我就去死。不會的,我的小公主。我們接受他們的錢,有了錢他們就不敢對我們造次了。讓我們接受這筆錢,有了錢就等於穿上了防止彆人進攻的衣服。”他們在五大湖區、加州或西南地區度夏天,他們的生活開始了一個新階段。父親愛寫點詩,女兒則愛繪畫。他在詩中描寫這些湖泊或紅杉樹,她則畫一些精巧的素描。他體格健壯,所以喜歡戶外生活。他可以同她一起在外麵度過好些天,劃獨木舟旅行,在篝火邊入眠。這小公主儘管很纖弱,可她不示弱。她會同他一起騎馬在山間小路上奔跑,直到累得魂不附體,任小馬搭著她行走為止。她從來不服輸。晚上。他用毛毯把她裹起來,讓她睡在鬆枝搭成的**。她躺在**默默無語地看著天上的星星,她是在扮演自己的角色呢。她二十五歲,一轉眼又三十歲了。隨著歲月的流逝,她還是那副純潔嬌小的公主樣兒,可老氣、毫無**,像個老婦人。人們問她:“將來你父親不能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你怎麼辦,你想過沒有?”她用冷漠、精靈般無動於衷的眼神看看問話者,說:“沒有,我從來沒想過這個。”在倫敦她有一座小巧玲瓏、優雅的房子,另一座在康涅狄克,儘管小,但很完美,每一處房屋都有一位忠誠的看護人守著。她有兩個家可以選擇住,她認識很多有趣的文藝界人士,她還需要什麼呢?光陰荏苒,對此她毫無察覺。她就像毫無性感可言的仙女,所以她沒有變樣,都三十三歲的人了,看上去才二十三歲的樣子。可她父親變老了,越變越古怪。現在,他一在家裡發狂,她就得監護著他,這成了她的任務。他一生中最後的三年是在康涅狄克的家中度過的。他變得太陌生了,有時他發起狂來那股瘋勁幾乎把這小公主置於死地。肉體的狂暴太讓她害怕了,幾乎要讓她心碎。不過她找到了一位比她小幾歲、受過良好教育、性情敏感的女人來,給這瘋老頭子做護士和伴兒。這樣,老頭子發瘋的事從來沒有外揚。這位小姐名叫肯明斯,她對小公主懷著忠心,又對這位英俊、謙恭的白發老人懷有特殊的感情,那感情中摻雜著愛情。那老人從來都意識不到自己在發瘋。公主三十八歲那年她父親過世了。她還沒變樣兒,仍然那麼嬌小,像一朵尊貴但無味的花朵。她那頭柔軟的棕發很像海狸毛,剪得短短的,柔軟蓬鬆地包著紅蘋果花一樣的臉蛋,再加上那彎弓似的鼻子,她真像一個古佛羅倫薩畫像上傲慢的人兒。她的聲音、舉止和風度都是嫻靜的,她就像一朵開在陰影裡的花。她那雙藍眼睛顯示出這位公主挑戰的神態,那種挑戰是她固有的,一眼就看得出,隨著年齡的增長,幾乎變成一副嘲諷的神情。她是公主,嘲諷地觀望著這個沒有王子的世界。她父親的死讓她鬆了一口氣,同時似乎一切都從她身邊消失了,像蒸汽一樣蒸發了。她一直住在溫室裡,被她父親的狂氣熏陶著,突然,這座溫室被移走了,她被置身於陰冷、廣漠、庸俗的曠野裡。她怎麼辦?她似乎麵臨著絕對的虛無。隻有肯明斯小姐分享著她的秘密,幾乎也分享著她對她父親的**。事實上,公主感到她對自己那發狂的父親所懷有的**在過去幾年中大部分奇妙地轉移給了恰洛特·肯明斯小姐。現在,肯明斯小姐成了裝有對這死人的**的容器,而她,公主本人則成了一隻空空如也的容器了。她是世界這座倉庫中一隻空洞的容器。她怎麼辦?她覺得,既然她不能像酒一樣從拔去塞子的瓶子裡蒸發得一乾二淨,她就必須做點什麼。她一生中還從來沒有這種使命感呢。從來,從來她沒有感到她必須做點什麼,她原來以為那是庸俗人的事。她爸爸一死,她才發現自己已瀕臨芸芸眾生的邊緣,像他們一樣必須要做點什麼了。這有點讓人抹不開麵子,她感到自己變俗了。同時,她發現她開始用狡獪的眼光看男人了:那是求偶的眼光。倒不是說她突然對男人發生了興趣或者說被他們吸引了。不,她仍然沒有對活生生的他們產生興趣,也沒在生命上被他們吸引。但是,結婚,這個特殊的抽象概念對她產生了一種魔力。她認為,抽象地說,結婚是她必須做的事,這意味著她與一個她了解的男人結合。她知道所有這些事實。可是男人似乎是她頭腦中的產物而不是男人本身,不是一個人。她父親死在她三十八歲那個夏天,在她生日的一個月後。一切都料理清了之後,很明顯要做的一件事就是旅遊,和肯明斯小姐結伴出遊。這兩位女子相互很了解,很親密,不過還不夠親密無間,她們之間本能地保持著一段距離。肯明斯小姐來自費城,出身於書香門第,聰明但遊曆不廣。她比公主小四歲,完全把自己當成“夫人”的小妹妹了。她對公主懷有一種**的崇拜,在她眼裡,公主是不能用年齡和時間來衡量的。一看到櫃子裡公主那一排排嬌美雅觀的小鞋子,她心頭就禁不住漾起一股柔情,一種敬畏油然而生。肯明斯也是處女,可她那棕色的眼睛卻露出驚恐困惑的眼神。她皮膚蒼白潔淨,身段很好,但表情茫然。相比之下,公主的表情倒顯出文藝複興時代的莊嚴來,這有些不可思議。肯明斯小姐的聲音是又輕又低,幾乎接近於耳語,這是在柯林·厄克特屋裡養成的。但這輕低的聲音有點沙啞。公主不想去歐洲,她打算往西走。既然父親已去世,她打算一直朝西走。毫無疑問是沿著帝國的邊界地帶向西,很快就到了太平洋沿岸,走入蜂擁的海水浴人群中。不,不要太平洋海岸,她不去那兒了,要去西南,那裡還不算太庸俗。她要去新墨西哥。八月底她和肯明斯小姐一起到了塞羅·庫多農場,這時人們開始回東部了。牧場在大山腳下四英裡開外的地方,一條沙漠中的小溪從這裡流過,這裡離印第安人居住區聖克裡斯特堡有一英裡遠。這座農場是富人們的去處,公主和肯明斯小姐一天要付三十美元。但她是自己單住在果園的蘋果樹叢中的一間小屋裡,還雇了一位優秀的廚師侍候著自己。不過,晚飯她們要到大酒店中去吃,這位公主仍然想著結婚這件事兒。塞羅·庫多農場的來客中沒有窮人,除此之外形形色色的人都有,都是有錢人,不少人還挺羅曼蒂克呢。有些人很有魅力,有的很俗氣,那些電影界人士俗氣中不乏優雅,還算有魅力,還有不少猶太人。公主不喜歡猶太人,儘管通常跟他們聊天是最有趣的。所以她就跟猶太人聊天兒,和藝術家一起作畫,同高等學校的年輕人一起騎馬出遊,總的來說很享受。但是她覺得自己是離了水的魚,投錯了林的鳥。結婚還仍然是個抽象的概念,她還不能把結婚這個詞同這些年輕男人連在一起,甚至不能同他們中的佼佼者連在一起。公主鮮豔的丹唇,嫻靜的神態,嬌嫩的、處女的純潔容顏,讓她看上去就像二十五歲,決不會比這大了。隻是她的眼神太單調了,讓人感到有些失望。當她不得不寫明自己的年齡時,她就寫二十八歲,那個“2”字寫得不很清楚,但不會讓人認為是“3”。男人們暗示要跟她結婚,特彆是那些大學生們隔著老遠就對她有所表示。可一看到公主那譏諷的目光,他們就認輸了。她覺得他們太荒唐,太可笑,有點無禮。唯一喚起她興趣的是一名姓羅麥洛的導遊——多明戈·羅麥洛。羅麥洛十年前以兩千美元的價格把這農場賣給威基森。賣掉農場後他就遠走高飛了,後來又返回來。他是老羅麥洛的兒子,父親是這個西班牙家族裡最後一個擁有聖克裡斯特堡周圍方圓數英裡土地的人。可是,白人的到來、經營眾多羊群的破產,還有那能夠戰勝一切人的惰性,毀滅了大山腳下沙漠中的羅麥洛家族,到了最後這一代,他們變成了一群墨西哥農民。多明戈這個繼承人花完了那兩千美元,就靠給白人乾活謀生了。他三十來歲,高高的個頭,沉靜的雙唇緊緊地閉著,黑眼睛沉鬱地掃視著彆人。從背影看,他體格強壯,身材曲線自然,脖子的膚色很深但形狀很漂亮,是充滿了活力的一個人。可是他的臉太長,臉色陰沉,幾乎有點凶惡,一臉的空虛,這是這個地區墨西哥人的特點。他們看上去強壯健康,歡笑著相互揶揄,可他們的體魄及他們的本性卻似乎是靜止的,好像他們的力量無處發泄一樣。他們的臉因為陰鬱而顯得變形了,似乎沒有生存的意義,更沒什麼激進的味道。他們要麼是在等死,要麼就是在等待什麼來激起他們的熱情和希望。不少雙黑眼睛中有一種奇特的、魂牽夢繞般的秘密,憂鬱而且令人厭惡,看上去就像那些自行鞭笞肉體者一樣[6]。他們在自我折磨和死之崇拜中找到了生存的意義。他們不能從自己生長於斯的廣袤美麗但又有懲罰性的大自然中獲得積極的意義,於是就折磨自己,通過自我折磨來達到對死的崇拜。這種神秘憂鬱都在他們的眼睛中顯示出來了。不過一般來說,墨西哥人的黑眼睛沉鬱但尚有生氣,有時露出敵意,有時顯得挺友好,總籠罩著宿命的印第安之光。多明戈·羅麥洛幾乎是典型的墨西哥人模樣。長臉,臉色陰沉憂鬱,麵部修飾得很整潔,厚重的嘴唇幾乎顯得有些粗野。他的眼睛是黑色的,有點像印第安人,隻是在絕望中閃爍著一星驕傲、自信和不屈。凝固的絕望和黑暗中僅有這麼一星光亮。但這一星光亮把他與成群的男人區分開來,它給他的舉止添了一分敏感,給他的長相添了一分美。他不像一般的墨西哥人那樣頭戴沉重的頭飾,而是戴了一頂帽簷很低的黑帽子,他的衣著單薄且雅觀。沉靜,超脫,在自然風景中幾乎看不透他。但他是理想的導遊,聰明機智,能預見到將要出現的困難情況,他還會做飯,往篝火旁一蹲,消瘦的棕色手乾起活來挺熟練。他唯一的缺點是不主動、不愛聊天、不溫柔。“哎喲,可彆讓羅麥洛來陪我們,”猶太人說:“你說話他沒反應。”旅遊者們來來往往,但他們極少看到什麼內在的東西,他們當中誰也沒看到過羅麥洛眼睛中的那一顆星光,他們沒那麼強的生命力,所以看不到它。公主那天雇他作導遊時看到了這星光。公主在峽穀中釣鱒魚,肯明斯小姐在一邊讀書,馬匹都拴在樹乾上,羅麥洛往她的釣線上拴一隻漁鉤。他拴好了魚鉤,把釣線遞給她時抬起眼皮看了她一眼。就在那一刻,她看到了他眼中的光亮。她立刻懂得,他是一個紳士,他心中的“魔鬼”正如她父親所說,是個好魔鬼,於是她對他的態度立即就發生了變化。他們來到三角葉楊樹林外靜靜的湖邊釣魚。他引她到一塊高高的岩石上,時值九月初,峽穀裡已經冷了,不過三角葉楊還是綠的。公主身穿柔軟的灰色緊身外套,剪裁合體的灰馬褲,腳蹬一雙高腰黑靴子,小巧的灰帽子下散落出幾縷鬆軟的棕發,站在石頭上顯得嬌小,十分完美。她是一個女子嗎?不完全是。她是個小精靈,來到這個殺氣騰騰的野性的峽穀裡,被安置到這塊岩石上。她十分懂得如何駕馭一根釣線,她父親把她訓練成了一個漁夫。身穿黑上衣、寬鬆的黑褲子,褲腿塞進大馬靴裡,羅麥洛在稍遠的地方垂釣。他把帽子放在身後,長著黑發的頭低向水麵監視水中的魚。他釣上了三條鱒魚。他不時朝上遊公主占據的那塊石頭看去,她姿勢優雅,但什麼也沒釣著。不一會兒,他就悄然收起了自己的釣線朝她走過去。他機敏的目光盯著她的釣線、觀察著她的位置。然後他輕聲建議她調整一下,棕色的手在她麵前比畫著。然後他後退了一點,靠在樹上默默地站著觀望她。他在遠處幫她的忙呢,她知道這個,有點激動。不一會兒,就有魚咬鉤,兩分鐘後她就釣上來一條漂亮的鱒魚。她四下裡掃了一眼,看看他,眼裡閃著光,雙頰變得紅潤起來。當她與他的目光相遇時,他的臉上閃過一絲友好的微笑,忽而那笑容裡透著不可思議的甜美。她知道他在幫助她。她感到了他舉止中那微妙、含而不露的男人的友善,這一點在他侍候她之前她從未感受到。於是,她的麵頰緋紅了,藍眼睛的光澤變深了。從這以後,她總要尋找他,尋找男人那種奇特的黑色友好之光,這束光他可以給予她,它來自他的胸膛,來自他的心房。這東西她以前從來沒領略過。一種朦朧、難以言表的親密感在他倆之間日益增長。她喜歡他的聲音,喜歡他的麵孔,喜歡他的儀態。他的母語是西班牙語,他講起英語來像是說外語,緩慢,有點猶豫,但餘音裡仍帶有西班牙語憂鬱的共鳴。他的麵容有些難以琢磨的正經,因為他的臉總是刮得很乾淨,他頭發濃密,頂上留得很長,但腦後的頭發卻總是很認真地修飾過一番。他那考究的黑色開司米外套,寬寬的皮帶以及塞進裝飾著刺繡的牛仔靴中的寬鬆合體的褲子都帶有某種難以磨滅的優雅。他沒戴銀戒指,也沒戴什麼扣形裝飾物,隻是靴子上部繡著花,並用絲毛皮革裝飾了一下,看上去很高雅,身材頎長而又壯實。令人奇怪的是,他同時給她這樣的感覺:死亡離他不遠了。也許,他的一半在和死亡相連著。不管怎樣,這種感覺反倒使他變得更“可能”合適她。儘管身材矮小,她可是個好騎手呢。他們把農場上的一匹栗色牝馬給她騎,這匹馬顏色很漂亮,身架很好,強勁的寬脖頸和下塌的脊背說明它是一匹快馬。這馬的名字叫坦茜。坦茜唯一的缺點是容易變得歇斯底裡,這也是一般牝馬的缺點。就這樣,每天公主都同肯明斯小姐和羅麥洛一起騎馬到山裡去,有一次他們還和另外兩位朋友一起到野外宿營了幾天。“當隻有我們三個人時,我覺得更好。”公主對羅麥洛說。他立刻對她報以漂亮的笑容。很奇怪,當她釣不上魚、騎馬感到厭倦,或者坦茜突然受到驚嚇時,沒有哪個白種男人能對她表現出這種微妙的紳士氣度,默默地幫助她但又跟她保持一段距離,似乎隻有羅麥洛可以從他的心中向她發出一道隱秘的光線,幫助她、支撐她。她以前從來不知道這個,這太讓她激動了。他一笑,黑臉膛上就起皺紋,露出健康潔白的牙齒來。打起皺紋的臉幾乎讓他變成了一個野性的怪人,可同時,這笑容裡有什麼東西非常溫暖,那對她來說是一團溫厚的隱秘之火,這團火讓她變成了真正的她自己。這團生動隱秘的火,她看到了,她知道他意識到了她的感覺。他們通了款曲,默默地、微妙地。在這種微妙的溝通中,他就像一位纖敏的女性。他的存在隻是啟發她去領悟“結婚”這個概念。不知為什麼,她那奇怪的小腦瓜就沒有想到跟他結婚,說不上到底是為什麼。他本身是紳士,她的錢也足夠兩個人花的,並不存在什麼實際障礙,也不是因為她循規蹈矩。不是因為彆的。現在她弄懂了:好像他們兩人的“魔鬼”可以結合,或許已經結合了;隻是他們兩人——厄克特小姐和多明戈·羅麥洛先生本身因為某種原因不能相容。他們之間有一種特殊的親密感,他們相互溝通了,可她不明白這怎麼能導致結婚。如果同哈佛或耶魯大學的漂亮小夥子結婚倒似乎比同他結婚更容易些。時光流逝,她對此聽之任之。九月底,山頂上白楊葉子變黃了,橡樹叢變紅了,但是峽穀中的三角葉楊卻沒有變化。“你什麼時候走?”羅麥洛茫然的黑眼睛盯住她問。“十月底,”她說:“我要在十一月初去桑塔·巴巴拉。”他在她麵前藏起自己眼中的星光。不過她看到他不高興地撅起了嘴,那樣子很特彆。她多次衝他抱怨說,除了金花鼠和鬆鼠或者偶爾有臭鼬和野豬外,她沒見過什麼野生動物。從來沒看到一隻鹿,一頭熊或山上的獅子。“這些大山中就沒有更大的動物了嗎?”她頗為不滿地問。“有,”他說:“有鹿,也有熊,我見過它們的腳印。”“可怎麼就見不到這些動物呢?”她顯得很不滿而又充滿渴望,那樣子就像個小孩子。“那太難了。你無法靠近它們。你要想看動物,就得在它們出沒的地方保持安靜才行。要麼你就得尋著它們的足跡跟蹤上好久才行。”“不看到它們我就不甘心離開這兒。一頭鹿,或者一頭熊都行。”他突然開心地笑了。“那,你想怎麼辦?你想到山上去等它們嗎?”“對。”她帶著一種天真的衝動勁兒毫無顧忌地說。他的臉色立即變得暗下來,顯出了他的責任感。“那好,”他嘲諷似的說,“那你得在那兒找到一間房子。現在夜裡很冷,你得整宿都待在房子裡才行。”“山上沒房子嗎?”她問。“有,”他說:“有一間小木屋是我的,是很久以前一個找金子的礦工建的。你可以到那兒去住一宿,沒準兒你能看到點什麼。不過我說不準,也許什麼也不會來。”“有多大的可能性呢?”“我說不上。上次我在那兒看到三隻鹿下來喝水,我射死了兩頭浣熊。不過,也許我們這次什麼也看不到。”“那兒有水嗎?”她問。“有,有一個圓圓的水潭,就在雲杉樹下。雪化了以後,水就流進潭裡。”“遠嗎?”她問。“遠,挺遠的。你看那道山梁,”他轉向大山,很優雅地抬起胳膊指指遙遠的西麵說:“就是那道山梁,沒有樹,隻有那一道岩石。”他黑色的眼睛凝視著遠方,表情漠然,似乎有些痛苦地說:“你翻過那道山梁,往前走,下去、穿過雲杉樹就到那座小木屋了。我父親從一位破產的礦主手裡買下了那塊礦床,可誰也沒在那兒挖到什麼金子,從此再也沒人去那兒。待在那兒太孤獨了!”公主遙望著層巒疊嶂、沉重聳立的落基山脈那美麗的輪廓。還是十月初呢,白楊就開始落下金黃的葉子,高處,雲杉和鬆樹顏色似乎更濃了,山頂上大片大片的橡樹叢像火一樣紅。“我可以去那兒嗎?”她問道,轉向他時她的目光遇上了他眼中的星光。“可以,”他說:“你可以去。可是山梁上會下雪的,冷得嚇人,寂寞得可怕。”“我願意去。”她堅持說。“那好,”他說:“隻要你想去就去吧。”不過,她懷疑威基森家不會讓她去;至少不會讓她和羅麥洛及肯明斯小姐一起去。但是,此時她那發狂般的固執性格占了上風,這是她特殊的本性。她想越過大山去看到它們的內心,她想要到雲杉樹下、清淩淩的碧水潭邊的那座小木屋中去。她想去看野生動物,看它們毫無意識地轉來轉去。“我們去跟威基森家說,我們想到弗裡休裡斯峽穀旅行。”她說。到弗裡休裡斯峽穀旅遊是常見的事,既不艱苦,也不冷,也不會有孤獨寂寞感,他們可以在一家圓木建成的所謂旅店中休息。羅麥洛迅速瞟了她一眼說:“要是你打算這樣說,你可以對威基森太太講。隻是,如果我把你們帶到山上那個地方去,她會衝我大發一通脾氣的。我得帶著馱行李的馬先行一步,運些毛毯和麵包去。也許肯明斯小姐受不住,這趟旅行是艱苦的。”他說話和思維方式都是墨西哥式的,囉唆而不連貫。“沒關係!”公主突然變得很有主見,很堅定,說話具有權威性。“我想去。我會同威基森太太安排的。咱們星期六就出發。”他慢慢地搖著頭,說:“我得星期天帶著馬運雜物和毛毯上去,星期天以前你去不了。”“那好吧!”她很不滿意地說:“那我們就星期一去。”哪怕受到一點小小的挫折她就生氣。他知道如果他星期天清晨就把東西運上山,到晚上才能回來。不過他還是同意星期一早上七點出發。聽話的肯明斯小姐按吩咐為弗裡休裡斯之行做準備。星期天羅麥洛一天不在,到晚上公主就寢的時候也沒看到他。但星期一早晨她穿衣打扮時,看到他從畜欄牽來三匹馬,她高興極了。夜間很冷,水渠的邊緣上都已經結冰了,金花鼠都爬到陽光下來取暖,它們大睜著癡呆、焦急的眼睛,凍得都跑不動了。“我們可能要去兩三天。”公主說。“好,不過到了星期三你們再不回來我們可要為你們擔心了。”威基森太太說。這位來自芝加哥的女人既年輕又能乾。“當然,”她補充說:“羅麥洛會一直陪伴你們,他這人可靠。”他們踏上了進山的路程時,陽光早已照耀在沙漠上,照得肉葉刺莖藜和鼠尾草看上去像淺灰色的沙漠,廣闊的地平線一片輝煌。右邊是磚坯建成的印第安人村莊的投影。房屋平矮,幾乎難以辨認,身後是農場和一叢叢高聳著的毛茸茸的三角葉楊,那淡黃的樹梢與純淨的藍天連成一線。西南的廣闊地域,一片秋聲秋色。這三個人一路緩緩地跋涉著,朝著太陽走去。陽光正在莽莽群山上灑下金黃的斑點。側山坡早已亮起些黃色,天上淡淡的藍光與這黃色一起燃燒著。正麵山坡籠罩在陰影裡,山坡上橡樹叢裡有點點紅色若隱若現,楊樹泛黃了,鬆樹綠得濃重,岩石則顯出灰藍色。整座峽穀呈現出墨綠色。他們成一路縱隊前行。羅麥洛騎著一匹黑馬走在最前麵,他身著黑衣,像廣闊風景中跳躍著的黑點兒,大自然罩在一片朦朧的淡靄中,甚至稍遠處的鬆樹的綠色都變淺了。羅麥洛默默地騎著馬,穿過毛茸茸的肉葉刺莖藜叢。公主騎著她的栗色牝馬隨後。肯明斯小姐不太快活地騎在馬上殿後,在前麵兩匹馬蹄子踢騰起的塵土中穿行,她的馬時而打一個噴嚏,她就時而跟著渾身一驚。他們緩緩前行。羅麥洛從不四下顧盼,他能聽到後麵尾隨著的馬蹄聲,他隻聽這聲音。他自顧朝前走。這個黑影總離開公主一段距離,這讓她感到出奇的無助,除了這一點,她情緒很高漲。他們靠近了蒼白、圓圓的小山包,這裡點綴著黑色的矮鬆和雪鬆叢。馬蹄踏得石頭嘚嘚作響。偶爾會遇上一大蓬肉葉刺莖藜叢中伸出的毛茸茸金黃花束來。他們拐進藍色的陰影中,忽而又上了陡峭的石坡,把蒼白的世界甩在腳下,甩得遠遠的,然後下到了聖克裡斯特堡大峽穀的陰影中。小溪漲得滿滿的,湍湍流淌。偶爾馬會叼一口路邊的青草。路變得越來越窄,路上石頭很多,石塊都擠在一起。越往上走天就越黑、越冷,樹枝盤根錯節地纏作一團,塞滿了峽穀。他們進了三角葉楊林裡了,林子垂直平緩地向上伸展,長得非常高,樹梢是金黃色的,上麵輝映著陽光。可是在馬匹攀登石岩的地方,在樹林中,水邊仍然投射著綠影,偶爾會碰上垂落下的灰色穗狀物,這裡那裡會有一枝淡淡滴著汁的鸛草花在樹枝間和處女地的碎石上閃現。公主的心浸入了冰涼氣息,她意識到這片處女林中充滿了腐爛和絕望。他們下了坡,再涉過小溪,爬上岩石後順著另一邊的小路前行。羅麥洛的黑馬停了下來,審視地看了看倒下的樹木,然後從上麵輕輕地邁了過去。公主的馬謹慎地跟了上去。可肯明斯小姐的鹿革色馬卻受驚了,不得不安撫一下。他們在峽穀中紛亂密布的樹影中靜悄悄地向上攀登,周圍隻聽到馬蹄聲和過小溪時飛濺的水花聲。有時在過溪水時公主會仰望上麵,每次她的心都會滯住。高空中,山巔閃爍著金黃色,金黃的山頂上點綴著黑色的雲杉,那清晰的輪廓幾乎就像點點水仙,與公主所處的陰影上方那靜謐的青綠色交相輝映。她的馬穿越較為寬闊的山坡時,她會揪一把血紅的橡樹葉,說不上心裡感受幾何。他們已爬得很高,偶爾會到峽穀上方,來到色彩斑斕金光閃閃的峰頂下的一條溝壑裡,然後趟過小溪。馬匹小心翼翼跨越橫七豎八倒下的楊樹乾,突然在一堆亂石中踉蹌起來。黑馬在前方隱現,馬尾在搖動。公主讓自己的牝馬立住腳,然後這匹馬脫離了驚恐狀態,跟上了黑馬。可這時後麵那匹鹿革色馬卻瘋了似的亂了腳步,公主注意到羅麥洛那黝黑的臉轉回來四下張望著,那神情很奇特,像魔鬼一樣專注。然後她也回過頭去,看到鹿革色馬在遠處的岩石堆中一瘸一拐地走著,一條腿淺黃的膝蓋處流著血。“它幾乎癱倒了!”肯明斯小姐叫道。羅麥洛已經跨下馬鞍子急急忙忙轉過來。他對馬發出點什麼聲音,然後開始檢查磕傷的膝蓋。“它受傷了嗎?”肯明斯小姐焦急地問,說著趕忙從馬上下來。“噢,我的天!”她看到鮮血順著馬的一條修長的腿流了下來,失聲大叫,“太可怕了。”她臉都白了。羅麥洛仍然在耐心地撫摸著馬的膝蓋。他讓馬試走了幾步,然後他站起身搖搖頭說:“問題不太大!還好沒骨折。”他又彎腰看了看馬腿,摸了摸,然後抬頭看著公主說:“它可以繼續走,沒問題。”公主默默地看著他黝黑的臉。“什麼?繼續往那上麵走?”肯明斯叫道,“要幾個小時?”“大概五個小時!”羅麥洛簡單地回答道。“五個小時!”肯明斯小姐叫道,“一匹瘸腿的馬走五個小時,山這麼陡!天啊!”“不錯,那兒是挺陡。”羅麥洛說著把帽子往腦後推推,眼睛凝視著馬那流血的膝蓋。鹿革色馬有點恐懼,沮喪地站著。“路是陡,可這馬能行,我覺得行。”羅麥洛補充說。“不!”肯明斯小姐叫道,眼裡突然充滿了淚水,“我不這麼認為。我不騎它上那兒去,就是給錢也不去。”“為什麼不?”“它會疼的。”
公主(1 / 1)